(槟城27日讯)“父亲涉嫌强奸女儿,还导致女儿已怀有6个月身孕”案的50岁巫裔男子,今日被控一项乱伦罪。在此罪名下,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30年及鞭刑最少10鞭。
被告被控于12月20日晚上11时45分至12月21日凌晨12时30分,在垄尾区某组屋单位的主卧室,强奸15岁女儿。此行为违反宗教及伦理,因此抵触刑事法典376(3)条文(乱伦)。
主控官法拉艾妮指出,受害者是被告的亲生女儿,因此不建议让被告保外候审。
较后,地庭法官依万谕令被告不得保外候审,并将案件展延至2018年1月29日过堂。
由于被告还没聘请代表律师,法官建议被告可申请法律援助。
为了保护此案尚未成年的受害者,主控官要求媒体不得刊登被告的名字,同时刊登在媒体上的被告照片,也必须在其脸部打上马赛克。
早前警方指出,15岁女受害者已辍学,并与父母同住在垄尾区某组屋单位。受害者的母亲是12月21日早上8时向警方投报,怀疑丈夫涉嫌向女儿伸出魔爪。
警方稍后把受害者送往医院检验,检验结果显示受害者已怀有6个月身孕。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