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霹雳26日讯) 巫裔青年向中年巫裔妇女发送色情光碟及要求性爱案,总检察署证实将援引刑事法典第509(蓄意侮辱妇女贞洁之说话或姿态)条文,于周三(27日)提控嫌犯。
中霹雳警区主任再纳警监周二发文告表示,警方已完成对大胆巫裔青年公然同村妇女求欢的调查报告,并提呈提呈总检察署,该署决定提控涉案者。
他指出,警方早前援引刑事法典第294(在公众场所做出猥亵行为)条文对嫌犯展开调查,然而此条文最高刑罚是2年监禁,因此,总检察署改以第509条文作出提控,以严惩嫌犯。
他披露,总检察署将于周三在中霹雳巴力法庭提控嫌犯。在刑事法典第509条文下一旦罪成,可被判处最高5年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此案于上周五(22日)上午7时15分,发生在中霹雳波打甘榜巴贡一间民宅,52岁巫裔妇女准备出门时,在门下发现一个不明信封,信封内有色情光碟及手写的猥亵信,发信人更大胆在信中表明将在隔晚上门求欢。
饱受惊吓的巫裔妇女立即向警方报案,而警方为此选在嫌犯指定的登门时间前,前报案者住家埋伏,成功逮捕一名与妇女同住一马来甘榜的32岁巫裔男子归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