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阿南15日讯) 朝鲜最高领导人金正恩的兄长金正男命案进入第18天审讯,辩方律师今日在控方及证人强烈“抗拒”的情况下,公开展示含有VX神经毒剂,属于印尼籍女被告的灰色无袖上衣。
作为本案第16名证人的雪州警察总部重案组纳斯里警监,今日在庭上辨认数样被警方充公的证物,并以本身曾在印尼籍女被告西蒂艾莎的无袖上衣上,钉了一张用来标记的纸张,同时也用黑色马克笔分别在衣服和围巾上做标记,来确认这两件证物。
西蒂艾莎的代表律师魏顺成随即要求在庭上公开展示那两件证物,要求证人指出衣物上的记号,不料,证人闻之变色,一脸惊慌和激动地拒绝。
证人解释,在他充公西蒂艾莎的私人物品,包括含有VX神经毒剂的无袖上衣时,并没有戴上口罩和手套,导致他较后出现恶心和头晕的症状。
主控官依斯干达副检察司也反对公开展示证物,指化学家曾告诫不要公开开封含有VX神经毒剂的证物。
但在魏顺成的坚持下,承审法官拿督阿兹米阿里芬最终同意开封证物,并表示证人无需高举那件无袖上衣,只需指出衣服上的记号即可。
法庭通译员为一众律师团和主控官提供口罩,法官也特别询问越南籍女被告段悌香的3名代表律师是否有需要口罩,并打趣道自己有需要,引起哄堂大笑。
尽管如此,魏顺成与其律师团全程并未戴上口罩,而魏顺成仅戴上手套开封证物,要求证人指出衣物上的记号。
然而,证人仔细检查上衣内外后,却毫无所获,指那件上衣如今已有缺失,相信记号就在衣服被剪去化验的部分。
魏顺成质疑,证人供证时表示,他当时是用自己携带的黑色马克笔,在无袖上衣和围巾上做记号,不过,出现在围巾上的记号,却是蓝色的。
魏顺成质问,呈堂的无袖上衣并没有品牌的标志和尺码,因此证人是如何确认,呈堂上衣是被告案发当天身穿的上衣。
证人表示,他是在上衣的内侧做记号,魏顺成反驳道,证人已经反复检查上衣内外,并无任何发现。
较早前,依斯干达出示一张黑白照片,要求证人确认照片中的衣物,是否是西蒂艾莎在案发当天所穿的衣服,证人明确表明是的。
对此,魏顺成认为,证人根本无法从黑白照片中辨认衣服,并指那只是相似的衣服,证人表示不同意。
魏顺成在庭外接受媒体访问时表示,一般上是由控方开封证物,但基于控方不愿意,因此辩方律师自愿开封,并相信只要开封该证物,就能找出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