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保27日讯)涉及逾4亿令吉金额的Bestino黄金投资计划诉讼案,怡保高庭经过逾两年的审理后,今日宣判5名起诉人败诉,2名公司董事及2名大股东无需对投资者作出赔偿!
6764名“Bestino黄金投资计划”的投资者是于2011年开始,要求Bestino有限公司归还4亿1100令吉的投资金额与分红,并在2015年7月透过该公司的5名小股东入禀法庭起诉2名公司董事及2名大股东。
投资者将提出上诉
怡保高庭法官拿督兹阿鲁兹玛今日基于公司法令第181(A)条文,指应该由Bestino有限公司负责归还投资金额及分红予投资者,而非4名答辩人,因此宣判5名起诉人败诉。
另外,此案辩方代表律师为拉斯山卡及古纳兰,代表投资者的律师则是依花鲁查及约依斯德,现身旁听的还有社会主义党全国署理主席莎拉丝及法律局主任薛嘉。
今日也有约300名投资者前往怡保高庭等待审讯结果,惟众人在得悉败诉后,深感不满,并表示将会提出上诉。
投资者的发言人维杰受访时指出,超过6000名“黄金投资计划”的投资者苦盼Bestino退还投资金额及分红已有将近7年时间,有者更在等待期间往生,有者则面对经济苦难。
“我们对怡保高庭的宣判深表失望,我们以为今日的判决会帮到我们,没想到结果是相反的,无论如何,我们将向上诉庭提出上诉。”
资料档:国行没收资产
Bestino(前称Bestino Golden House Sdn Bhd)是于2009年6月,因被怀疑涉及非法存款业务,遭到国家银行及证券监督委员会的检举。
此外,国行也依据2001年反洗黑钱及反恐怖主义融资法令,没收了价值2420万令吉的公司资产,该公司的6764名“黄金投资计划”投资者则在2011年起,要求Bestino归还4亿1100万令吉的投资额及分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