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影20日讯)一名父亲因涉嫌性侵14岁的亲生女儿,导致受害者蒙受精神压力和割手腕,而今日被控上法庭并面对6项控状。
不过,37岁的被告在法官苏丽达面对否认罪名。
被告是一名园丁,他育有4名孩子,他是被控在今年3月至7月凌晨1时和3时,在住家犯下有关罪行。
所有的罪行是在2017年性侵儿童法令第14(a)条文下被控,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监禁20年及鞭笞。
本案主控官西蒂诺哈菲扎副检察司并没有提出让被告申请保外的保释金,因为受害者是被告的亲生女儿,而其罪行让亲生孩子蒙受精神伤害,甚至自割手腕。
她说,受害者只是初中二的学生,现在正在一所医院接受治疗,并由社会福利局看管。
被告没有代表律师,他也法庭求情时否认自己性侵女儿,并表示他只是动手打女儿。
被告的妻子今日也现身法庭,作为被告的担保人,她多次告诉法庭被告并没有犯下有关罪行,而且她也没有钱担保丈夫。
结果,法官苏丽达基于受害者的安全,不批准被告保外候释。法庭也将此案定于10月17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