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13日讯) 纽西兰籍女游客在槟旅游遇狼,光天化日下惨遭凌辱—案,落网渔夫今日被控企图强奸罪。
28岁的被告否认有罪否认有罪,以1万令吉保外候审,案展10月13日过堂。
根据控状,被告阿兹兹被指于9月3日早上11时45分在丹绒武雅一个海滩路旁,企图强奸一名纽西兰籍女子,触犯刑事法典376(1)条文,并与511条文同读。一旦罪成,可面对至少5年,最高20年监禁及鞭笞。
被告今天没有律师代表出庭,法官遂向被告指出,他可寻求国家法律援助基金协助,要求派律师为他辩护。
主控官诺阿祖拉向法庭建议被告保释金2万令吉,被告则求情表示,其母亲患上癌症,并且必须负担家庭经济。
地庭法官诺莎哈谕令被告以1万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同时,被告每个月首日必须到邻近警局报到,也不可接近受害者。
资料档:
26岁纽西兰籍女游客向警方投报指在丹绒武雅一个海滩旁的巷子遭一名男子强奸,警方沿著线索,逮捕一名渔夫归案。
根据案情,受害者于9月3日早上11时45分经过丹绒武雅海滩旁的小巷,欲步行回到其住宿的海边民宿时,遭人拉到小巷旁企图强奸。
受害者尝试呼救,但体力不敌嫌犯。消息指当时有人从远处目睹这个情况,但却以为嫌犯是受害者的男友。一直到一名公寓住户看到此情况不妥,大声喊叫,才吓跑嫌犯。
受害者随后由附近保安带到临近警局报案。警方事后通过闭路电视,锁定嫌犯身份,将其逮捕归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