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邦30日讯) 朝鲜最高领导人金正恩兄长金正男命案,检控官坚持不会修改控状。
案件主控官依斯干达副检察司在庭外接受媒体访问时表示,控状并不如辩方所说控状具有缺陷,因此控方是绝对不会修改控状。
“为什么我要修改(控状)?我不认为有任何理由要修改控状。”
“我们的司法制度允许我们如此拟定控状,并没有他们(辩方律师)所说的缺陷。”
朝鲜最高领导人金正恩兄长金正男命案,两名外籍女子,越南女子段悌香及印尼女子西蒂艾莎于今年3月被控谋杀。
据控状,西蒂艾莎和段悌香分别被控于2017年2月13日约早上9时,与4名仍在逃逸中的人士,在位于雪邦的吉隆坡第二国际机场出境处,一起杀死朝鲜籍男子金哲(金正男)。
越南籍女被告段悌香的代表律师拿督拿兰星在今年4月13日,案件首次过堂时,向控方提出修改控状,要求公开4名逃逸朝鲜男子的身分,以及他们与被告的关系。
依斯干达表示,控方会在审讯时公开那4人的身份。“我们(不修改控状)的立场很坚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