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29日讯) 2名清洁公司负责人因剥削26名印尼女子,被带上法庭面对26项控状,2人不认罪,获准以每人8万令吉保外候审,案展6月13日过堂。
2名被告属于姐妹关系,即黄玉田(48岁)及黄玉萍(47岁、人名皆译音)被控于4月18日下午6时许,在威中居林路一家清洁公司,涉及剥削26名年龄介于19岁至42岁的印尼女子。
两名被告触犯26项反贩卖人口和反贩运移民法令第12条文,并可与刑事法典的34条文同读,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不超过15年及罚款。
两名被告今早被带上北海法庭,主控官西华拉吉尼建议被告以每人15万令吉保外,辩护律师章建丰为两名被告求情时说,第一被告丈夫已退休,同时育有2名分别19岁及8岁的孩子;至于第二被告在该公司只是一名书记,其丈夫逝世,独自一人抚养3名孩子。
他说,若法官诺艾妮订下过高保释金不仅导致2个家庭陷困,2名被告若无法缴付保释金则遭关押监狱,这犹如经已判处被告刑法。再说,2名被告在遭警方扣捕时,分别出入警察局5次以录供及提供调查官所需的文件,所以2名被告逃跑的机率微乎其微。
诺艾妮闻讯后,允准被告以每人8万令吉保外候审,除了案展6月13日过堂外,法庭也订下7月3日、7月18日至21日、7月28日传召26名印尼女子供证。
据悉,这26名印尼女子目前被安置在吉隆坡的妇女庇护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