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31日讯)诚信党主席莫哈末沙布因发表“马共英雄论”而被控刑事诽谤,槟城高庭法官林宗方基于《马来西亚前锋报》报导有“加油添醋”成分,再加上莫哈末沙布演讲时并没有歌颂马共分子为“英雄”,因此驳回总检察署的上诉,维持地庭原判,判莫哈末沙布无罪释放。
虽然高庭今日已驳回总检察署的上诉申请,但总检察署仍有权利提出上诉。
高庭法官林宗方在宣读判词时指出,此案主控官提出的控状存有瑕疵,并没明确阐明莫哈末沙布触犯的罪名。
同时,根据他听回讲座会当天莫哈末沙布的完整演讲内容后,并没发现他有歌颂马共分子为英雄,更没诽谤遭马共分子袭击时自卫的武吉哈逢警局警员及家属,因此认为《马来西亚前锋报》的报导存有“加油添醋”的成分。
他说,报案人仅阅读《马来西亚前锋报》报导后就报警,并没现场聆听莫哈末沙布的演讲,因此高庭认为地庭法官的判决无误,而驳回控方上诉,并宣判莫哈末沙布无罪。
他补充,本身对警队致予最高敬意,但法官的职责是维护宪法,同时也有责任鉴定被告的言论是否超越言论自由范围。
莫哈末沙布稍后也在代表律师莫哈末哈尼巴、阿米努丁及纳沙坎的陪同下,于庭外召开记者会指出,正如法庭所说,《马来西亚前锋报》报导指有200个马共分子包围袭击武吉哈逢警局,但这些言论他在演讲中未曾提及,不解为何会出现在报导中。
他感谢力挺或批评他的媒体,但他不会原谅那些撒谎的媒体。
莫哈末哈尼巴则表示,虽高庭已驳回总检察署的上诉申请,而总检察署仍有权利继续上诉,惟他们希望总检察署不要再上诉,让事件到此为止。
莫哈末沙布被控于2011年8月21日晚上在打昔汝莪的一场讲座上,诽谤1950年2月23日武吉哈逢警局遭共产党分子袭击时自卫的警员与家属,导致他们名誉受损,此举被指抵触刑事法典第500条文。
他于2011年9月21日在北海地庭被控刑事诽谤罪名,他当时否认有罪。此案经历4年审讯,在2015年7月8日,地庭法官米奥苏莱曼最终基于控方无法证明被告有罪,判决莫哈末沙布无罪释放,总检察署之后对地庭裁决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