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峇株巴辖21日讯)涉及“富商太太遭绑架”案件的39岁印尼籍主嫌,今日被带往峇株巴辖推事庭申请延扣,获批延扣7天,至本月27日,以协助调查此案。
该名嫌犯是在1971年军火(增刑)法令第8条文(非法持有军火)及1960年军火法令第8(a)条文(非法拥有子弹)两项罪名下,遭警方申请延扣。
1971年军火(增刑)法令第8条文下,一旦罪成,被告将面临监禁不少于7年,或最高14年的刑罚,及鞭笞不少过6下。在1960年军火法令第8(a)条文下,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监禁7年,或最高罚款1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嫌犯今日上午8时30分被警方押往峇株巴辖推事庭进行延扣手续,面对众媒体拍摄时神情淡然,并未刻意闪躲镜头,仅安静低头跟随警方进出推事庭。
上述延扣申请获得推事莫哈末沙菲克慕斯达扎批准,嫌犯将被延扣至本月27日。
该名嫌犯涉嫌在2月21日掳走古来一名富商太太,并将肉票由边佳兰水路运往峇淡岛禁锢,以勒索千万令吉赎金。
来自武吉安曼的特遣精英部队,昨日下午约5时30分接获可靠线报后,成功在南北大道永平(南)休息站一辆德士上逮捕这名涉案主嫌。
另外,这起大马人连同外国人掳绑富商太太案,与涉案主嫌一同遭扣查的德士司机已获释。
消息指出,这名司机在经调查后,已证实对嫌犯身份毫不知情,也未牵涉其中。
据悉,嫌犯是在新山乘搭上该名德士,当时嫌犯承诺给该名德士司机300令吉车资,并先付了100令吉,他指示司机往北行驶,惟未指明确切地点,仅表示若到达目的地会通知司机停车。
据了解,嫌犯是在南北大道永平(南)休息站时因为要上厕所,指示司机在收费站停车,岂料被一路尾随伺机行动的警方包抄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