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阿南20日讯)动漫少女吴易甜被谋杀案今天续审,第6名证人,即现场查案官末那华威今日在莎阿南高庭,展示分别在3个地点,寻获总计21件的证物,重要证物包括藏尸行李箱、哑铃以及沾有血迹的电击枪和黑色手套等!
末那华威供证时指出,他率领7名警员分别到3个地方搜证,包括第一现场先到巴生黄梨园路工业区(弃尸地点),第二现场则到被告潘伟雄的住家,以及第三现场再到坐落在格拉那再也SS25/5(被告停车的地点)搜证。
他是在2013年10月22日晚上9时35分,抵达第一现场搜证,直至晚上11时。第一现场坐落在工业区内,左边有店铺,右边则是草丛,并在路肩一个电线杆底下,发现一个绿色行李箱,就是装著死者的行李箱。
“这个行李箱高2尺3吋及宽1尺7吋,死者被折叠装在内,被发现时头部及手肘都有伤痕。当时死者身穿S号衣服、白色内裤、右手戴有青色手表及颈项戴著黑色项链。”
他指出,接著,当天午夜12时05分至1时凌晨,同一警队来到被告住家搜证。抵达时发现房屋大门没上锁,家里凌乱不堪,结果他们在靠近大门的第一间房门,搜获被告的衣裤、哑铃、床褥上还发现沾有血迹的电击枪(STUN GUN)。
“房内共有2间房,但所有证物都在第一间房间内搜获,客厅和另外一间房间,皆没有搜获到任何其他的证据。”
当主控官法丽扎副检察司询问,屋主当时是否有在屋内,末那华威则表示已经不记得了。
“随后大约凌晨1时多,我们再寻获被告停放的货车,并在车内搜获一双黑色沾有血迹的黑色手套。”
吴易甜亲属一行共8人今日出席听审,包括死者吴易甜母亲沈依玲、阿姨沈依莲、外公沈必文及外婆叶碧云等。此案的法官为拿督莫哈末阿兹曼,死者家属的旁听律师则有陈月慧和赖奕汎。
被告辩护律师拿督拉柏星要求法官,保留对第6名证人的交叉盘问,理由是因为他还未接获主控官呈上的闭路电视录像记录。他要求,保留交叉盘问直至接获录像记录。
被告潘伟雄被控于2013年10月21日下午3至4时左右,在格拉那再也千百家新村PJU1/4F路门牌665号的住家,杀害15岁的吴易甜,抵触《刑事法典》第302(谋杀)条文,一旦罪成,唯一刑罚即为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