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15日讯 )威中警区主任聂罗斯里证实,周一清晨在高速大道逆向行驶的19岁女司机在事发时,曾经在收费站前突然紧急U转,撞及2辆轿车及客货车后,继续高速驾驶5公里而酿祸,共有7名受牵连司机向警方投报。
他说,女司机清晨从北海往双溪赖路段时,在返家途中因为错过了双溪赖出口而直驶到收费站前,幻觉看见前面有罗里,并紧急U转,轻微撞及2辆轿车及一辆客货车。
“涉案少女在事发后精神状况处于恍惚及迷幻状态,过后被送往医院检查眼睛,在经过初步检验,她尿液呈阳性反应,并有安非他命成分;至于酒精成分报告尚未出炉。”
聂罗斯里在记者会上说,肇祸少女事后已清醒,情绪稳定,警方才得以向她录供,惟警方还需要盘查其友人,包括了解女子在哪里吸毒等。
他说,女子父亲是一名修车员、母亲为书记,两人育有2名孩子,女司机为幼女,家属都很配合警方调查,少女没有案底。
“警方在此案中共接获7宗投报,其中3宗来自威北、另有4宗来自威中区,警方已向4名目击者及4名受伤司机录供,也已掌握事发经过的来龙去脉,并从收费站截取闭路电视画面。”
询及随著事发生后,网民皆呼吁警方严惩肇事者,包括使用谋杀或误杀等条文调查,惟聂罗斯里阐明,这是一宗交通意外,女司机并没有意图谋杀。
“若警方采取刑事法典304误杀条文调查,刑罚最高2年,反之以陆路交通法令第44条文调查,若罪成监禁刑罚介于3年至10年,而且还可以吊销执照。无论如何,警方将会探讨调查结果才做进一步定夺。”
据悉,警方以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4条文(在使用酒精或毒品影响下驾驶导致他人死亡)及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15(1)条文开档调查,并预计将尽速提控女司机。
肇祸少女今午被带上大山脚法庭延扣4天助查。
黄姓女子今午从威中警局扣留室,被带上法庭申请延扣4天助查。除了眼部受伤外,其右手也受伤,女子在面对众多摄影镜头神情淡定。
这起罕见意外是于周二早上7时许,在南北大道从双溪赖往北海反方向车道,即第134公里处发生涉及4辆轿车、一辆客货车及一辆摩哆的连环车祸,其中一辆迎面相撞的轿车司机,即26岁的莫哈末方迪惨死现场,另有5人蒙受皮外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