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10日讯)持有合法枪械执照的金铺保安人员一时贪图方便,下班后把值勤时使用的枪械带回家,结果遭警方逮捕。
这名被逮捕的保安人员是在马六甲市区一家金铺值勤,前天晚上约11时在其位于士马木路的住家,被马六甲警察总部的枪械执照执法组警员逮捕,并在家中起获一把手枪及10枚子弹。
马六甲州总警长拿督阿都嘉里尔在记者会上表示,该名保安人员任职的保安公司拥有合法枪械执照,能够提供持枪的保安服务,但由于该名执法人员为了贪图方便,下班后直接把枪械带回家,违反了标准作业准则。
“一般上持有枪械的保安人员在下班后必须把枪械交回公司,并收藏在密室内,以防发生滥用枪械的案件。”
阿都嘉里尔透露,马六甲州内共有9家保安公司属下的180名保安人员持有枪械执照,警方一直紧密监督持枪者,避免重演类似双溪大年保安人员持枪打劫银行的案件。
他强调,一般上所有保安公司都必须把枪械收藏在密室内,但有关涉案的保安公司却允许下属把枪械带回家,警方将交由内政部决定是否吊销有关公司的执照。
警方目前正援引1960年军火法令8(B)条文调查此案,一旦罪成,罪成者将被判最高7年监禁、罚款不超过1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出席记者会者还包括马六甲副刑事调查主任三纳威及亚罗牙也警区主任阿斯玛迪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