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丹17日讯)涉及结伙绑架一名华裔商人并索取1900万令吉的2名华裔男嫌犯,今日双双被控上法庭,惟2人皆不认罪。
2名嫌犯分别为39岁的洪文龙(译音,Ang Boon Leong)及44岁的林兴财(译音,Lim Sin Chye),2人在控状被宣读之后,皆否认有罪。
这2名嫌犯是联合另2名早前是已被提控的同党,加上3名正在潜逃的嫌犯,结伙绑架54岁的华裔商人陈一骏,并向后者家属索取500万新元(约1574万令吉)及400万令吉的赎金。
控状指出,2名嫌犯是在2015年12月26日(周六)傍晚5时55分,在英迪拉马哥打的甜园酒店(SRI MANJA HOTEL)外,将陈一骏绑走;这家酒店也是属于陈一骏家族集团下的产业。
2人因此触犯了《1961年绑架法令》(365法令,1989年修订)第3条文下被控,并与《刑事法典》第34条文(同谋)同读,一旦罪成可被判死刑或终身监禁及鞭笞。
此案的推事为诺再罕莫哈末阿里,他定下本月28日,为此案再次过堂;此案的主控官为莫哈末艾希拉菲副检查官。
另一方面,洪、林2人也分别被控上第一及第4地庭,因为他们个别加入名为威廉党(Geng William)的犯罪集团。
嫌犯洪文龙在法官西斯阿米娜查扎里宣读其于2015年5月至2017年1月21日期间所犯的罪案后,承认有罪;另名嫌犯林兴财则在法官乌奈扎莫哈末宣读其于2015年7月至今年2月4日间犯下的罪行时,表示不认罪。
2人是在《刑事法典》第130V(1)被提控,罪成可被判坐牢不少过5年货不超过20年;2个地庭也定下2月18日为此案过堂。
2人都不允许被保释,2人都是在《国家安全罪行(特别措施)法令》下被捕。此案的主控官为益山哈欣副监察官,2名被告则没有聘请律师辩护。
陈一骏为关丹闻名超级市场与房屋发展商企业家拿督陈清水的长子,陈清水本身也是马中总商会彭亨州分会会长,陈清水的2名儿子包括陈一骏与陈一权,同时在青苗置地、青苗超级市场等集团公司内经营,为关丹人所熟悉。他被绑架74天,在家属付了赎金后,安然获释返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