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7日讯)上月遭联邦直辖区伊斯兰局以“幽会”罪名错误逮捕的一对夫妇,今日入禀吉隆坡高庭起诉联邦直辖区伊斯兰局执法不当,要求该局道歉并予以赔偿。
34岁的莫哈末里端及26岁的西蒂莎拉,在入禀书中将伊教局执法人员莫哈末士汉及莫哈末依泽哈等7造,列为答辩人。其他5造分别为直辖区伊斯兰教局、该局首席执行员、局长、首相署及大马政府。
诉状指出,由7名男官员及1名女官员组成的伊教局执法队伍,是在1月8日凌晨1时30分左右突击吉隆坡一家廉价酒店。
里端及西蒂称,他们早在3年前已结婚,当伊教局突击检查时,他们也出示了结婚证书的副本,但官员依然硬闯酒店房内,非法逮捕他们,让他们饱受惊吓。
有关结婚证是由直辖区伊教局发出,注册日期为2014年10月17日。
起诉人的代表律师尤斯法里扎今日在法庭接受采访时指出,尽管事发当时里端向执法人员表示,其妻子尚未穿好衣服,但执法人员一意孤行,坚持闯入房内,混乱中导致他的脖子被致伤。
他说,里端屡次告知执法人员,两人是法律上的合法夫妻,甚至还出示手机上的结婚照片、结婚证书,但执法人员拒绝聆听他的解释,执意认为两人是在酒店房内幽会。
由于当时西蒂身著清凉,上身穿著一件无袖背心,下身仅穿著短裤,执法人员甚至指责西蒂穿著不当,声称穆斯林女性不应让丈夫及亲属以外的任何男性看见这样的穿著。
西蒂只好当场在男性执法人员的面前穿上衣服,其中一人还不断拍摄照片及影片。
两人随即被执法人员以幽会罪名带到吉隆坡警局,然后再带往直辖区伊教局,分开扣押。
事发当晚,里端的母亲带著结婚证书来到伊教局,要求该局释放儿子及媳妇,惟官员拒绝承认这份证书。
反之,她被令签署文件担保二人,两人原定于1月17日面控。
起诉人已在1月11日及19日两度发出律师函予直辖区伊教局,但至今为止,仍未得到对方的回应。
有鉴于此,起诉人以“错误逮捕”、“错误拘留”、“侵犯人身”、“侵犯隐私权”、“滥用职权”及“侵犯《联邦宪法》下赋予的自由基本权利”等连串罪名起诉直辖区伊教局,并要求该局予以名誉损害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