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16日讯)中二女学生涉嫌与至少13人发生性关系案中,其中两名被捕的22岁男子,
今早被控上爱极乐地庭,分别面对强奸以及违反自然性行为控状,两人皆不认罪,获准每人以1万5000令吉保外候审,案件择定3月16日过堂。
2名被告即诺来扎纳兹林和波欧峇兰今日在代表律师陪同下面控,2人听取控状后,表示明白,惟不认罪。
根据控状,诺来扎纳兹林今年1月初下午4时,在爱极乐达西乌达玛组屋单位内强奸14岁的巫裔少女,因而触犯刑事法典376(1)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至20年和鞭笞。
第二被告波欧峇兰则被控于1月杪在同个地点和时间,要求少女为他进行口交,因而抵触刑事法典377B(违反自然性行为)。在此条文下,罪成者一样可被判监禁至20年和鞭笞。
此案主控官为拉亚副检察司,他在庭上要求法官阿末沙扎里将每项罪状保释金额定位2万令吉。
捕11未成年少年
两被告代表律师古纳兰在求情时,要求法官降低保释金,因为诺来扎纳兹只是一名月薪1300令吉的保安人员,而波欧峇兰暂时失业,母亲为洗碗女工。
法官最终准许2人各别以1万5000令吉保外候审,案择定3月16日过堂。2名被告在步出法庭时,全程低头以手遮脸。
早前一名在爱极乐中学就读中二的14岁的巫裔少女被揭发与多名男子分别在校园内外发生性关系,警方在本月10日逮捕11名未成年少年,以及今日被控的两名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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