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8日讯)社运分子法米惹扎较早前入禀法庭,申请撤销因“首相小丑图”而起的控状。吉隆坡高庭今日驳回检方在该案中提出的初步反对,并允许法米惹扎的该项撤案申请进入审讯。双方需在2月23日向法庭提交陈词。
高庭司法专员拿督莫哈末沙里夫今日聆听法米惹扎的代表律师沙里占佐汉,以及代表检方的副检察司阿末纳兹林的陈词,并且做出上述裁决。
他说,高庭有权聆审法米惹扎的撤案申请。“有鉴于此,法庭驳回检方所提出的初步反对。”
40岁的法米惹扎因为将“首相小丑图”上传至社交媒体Instagram,而在2016年6月6日被控上吉隆坡地方法庭。
他是在《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1)(a)条文下被提控,一旦罪成,将面临最高1年的监禁,或最高5万令吉的罚款,或两者兼施。他在庭上否认有罪。
他稍后在2016年8月17日入禀法庭,以控状违宪违由,申请撤销上述控状。他也在该项申请中指出,由于控状没有表明受害者确实受到伤害,因此有关控状也是有缺陷的。
检方则是在同年10月19日,针对该撤案申请提出初步反对。检方在该初步反对文件中指出,该撤案申请并不属于高庭审理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