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阿南16日讯)15岁动漫少女吴易甜遭谋杀案今日续审,死者母亲沈依玲接受辩方律师盘问时强调,她未曾见过被告,也不同意女儿经常与被告会面。
沈依玲为此案第4名证人,她在去年12月2日出庭供证,今天则接受辩护律师拿督拉柏星和主控官法丽扎韩扎副检察司的盘问,过程中她强忍泪水,并一度要求暂停喝水,再继续接受供证。
沈依玲表示,被告之前曾载送女儿到动漫展,但由于工作的关系,当天未能与被告会面,当时被告也在下午期间把女儿送回家。
“女儿喜欢动漫和漫画,尤其是在空闲时喜欢画漫画和短篇小说,她也曾把漫画故事送给我。”
另外,沈依玲表示,她手机只存有一个女儿朋友,即被告的联络号码,是因为她不认识这名曾载送女儿的被告,因此要求其联络号码,而女儿其他的朋友都是些学校里的朋友,而她也认识他们。
“我同意女儿和被告是朋友关系,但我不确定女儿是否曾到被告家。”
针对被告手上的伤痕一事,沈依玲表示,她不记得伤痕是在哪只手及有多少个,但她不同意,她是在被告知的情况下,才知道被告手上有伤痕。
随后,拉柏星也盘问有关沈依玲开始与被告在嘛嘛档见面、与马来西亚人民社警协会主席关志庭联络及前往八打灵再也警局期间的问题。
沈依玲表示,她接获关志庭的通知前往警局时,后者在警局内向她表示女儿被杀害一事,惟当时她不清楚被告在哪里,当她看到被告时,被告是由约3名警员带出一间房间,也不确定被告是否被扣上手铐。
“当时我曾在一名警官的陪同下与被告见面,惟见面时间不超过5分钟,我问被告为何杀害女儿,被告仅以英文回答:‘对不起!’。”
另外,拉柏星讯及沈依玲和其家人是否很生气被告,并曾向媒体表示,被告应该受到惩罚一事,沈依玲同意很生气被告,惟她不曾直接与媒体接受访谈,主要是由妹妹接受访问。
案件择定于3月6日及7日续审,同时主控官将提呈寻获尸体和格拉那再也轻快铁及巴士站的闭路电视影片。
被告潘伟雄被控于2013年10月21日下午3时至4时左右,在格拉那再也千百家新村PJU1/4F路门牌665号的住家,杀害年仅15岁的少女吴易甜,抵触《刑事法典》第302(谋杀)条文,一旦罪成,唯一刑罚是绞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