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12日讯)槟州首长林冠英涉嫌贪污案被控,槟城高庭法官拿督哈达丽雅下令,控辩双方律师必须在2017年1月6日呈交完整的文件,同时也确定案件在3月27日开审。
林冠英被控贪污案今日进行案件管理程序,法官拿督哈达丽雅指出,在这两个月里一直听到控辩双方正在讨论文件管理事项,因此促请两方律师,在下次的过堂日,即2016年1月7日时必须呈交完整文件。
她也说,基于法庭还有其他案件需要审理,因此她决定在2017年3月27日开始聆审此案,审讯日为3月27日至3月31日、4月10日至4月14日、4月24日至28日、5月15日至5月19日、5月29日至6月2日、6月13日至16日及7月17日至21日,共34天。
法官补充,届时将有60名控方证人被传召供证,并指示控辩双方各自将文件准备妥当,以免展延审讯。
“之后我不希望再听见文件有问题,两个月时间理应足够。随著控方证人多达60人,我不希望更改审讯日期。”
“但若要增加新审讯日期,这是可以接受的,因为证人人数众多。”
林冠英的代表律师哥宾星也向法庭申请,在2017年1月6日过堂时,林冠英及彭丽君两人可以缺席,法官哈达丽雅也批准这项申请,林冠英及彭丽君二人在当日无需上庭。
今日出庭的控方代表律师为副检察司玛斯里和布迪曼,至于林冠英代表律师为哥宾星及雷尔,彭丽君代表律师是郑宝德及拿督希旦峇兰。
此外,一如往常,一群约20多人的示威者在法庭外举起“要林冠英退位”及“曹观友拯救槟城”的布条。由于林冠英无需出席这次的案件管理程序,法庭外不见任何林冠英的支持者,因此只有示威者默默在路旁举布条,并没有形成对峙互相呛声的场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