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8日讯)在吉隆坡中央医院里随意停车遭拖车后,车主需缴付150令吉罚款,原来是违法行为!
停车场公司或医院本身并无权扣押车主轿车,而擅自索取罚款的行为更将被控以勒索罪名。
吉隆坡交警组主任纳兹里助理总监透露,警方于上周六接获一名公众投报,指其轿车停在中央医院路旁,结果遭拖走,对方更要求他缴付150令吉罚款方能放行。
警方接报后,立即派员前往现场展开调查,并当场逮捕一名35岁的拖车员以及扣查该辆拖车。
警方查悉,该拖车自2012年后,已没有更新路税;至于嫌犯则是尿检呈阳性反应而且酒精检测不过关。同时,他也没有驾驶执照。
“除了警方、陆路交通局、市政府或有关地点的辅警等执法单位之外,其馀公司甚至是医院本身并无权在公共道路上进行拖车。”
更甚的是,他们私下索取罚款的行为已抵触了刑事法典第385条文。因此交警目前已将案件交给金马刑事组警方接手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