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罗士打26日讯 )华裔男子涉嫌外劳人口贩卖活动,今早被控上法庭面对10项控状,被告不认罪,获准以8万令吉保外,案订11月1日至3日过堂。
被告郑文达(35岁)被控于今年6月25日在西部绕道一个住宅区的旅馆涉及贩卖外劳活动,受害者包括10名来自印尼,年龄介于25岁至50岁的女子,因此抵触2007年反人口贩卖法令第670法令第12条文,一旦罪成,将面对不超过15年监禁及罚款。
被告共面对10项控状,他在聆听罪状后否认有罪,主控官阿娜罗扎娜向法官建议被告以每项控状1万5000令吉,共15万令吉保外。
不过,被告辩护律师拉威山卡则说,保释金用意是确保被告出庭,被告被控犯罪的时间和地点都是一样,不应以每项控状定下保释金的数额,希望法官能降低保释金。
法官再诺拉昔聆听双方论点后,宣判被告以每项控状8000令吉,共8万令吉由一名担保人保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