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1日讯) 一对夫妇涉嫌自去年5月拐卖3名女子到也门,今日被带往地方法庭面对3项指控。
37岁的莫哈末阿兹法(服装商)及31岁的卡蒂哈在法官罗斯里前听取控状后,否认上述罪名。
根据控状,两名被告被指控于去年5 月25 日至今年7 月4 日期间,在也门塔里木省一栋无门牌号的房屋内,合谋拐卖三名年龄分别为19岁、27岁和38岁的女子,并欺骗她们从事抵触《刑法》第415/417条的非法活动。
上述行为被指抵触《2007年反贩卖人口及反贩运移民法令》第12条文,并以《刑事法典》第34 条文同读,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处不超过20年的监禁和罚款
副检察司阿米尔哈尼夫以3名本地受害者被拐至一个动乱的国家进行剥削为由,没有提出被告的保释条件。
“如果法庭想行使酌情权提供保释,建议每名被告以5万令吉保释,还包括附加条件,即在案件结案前向法庭提交护照,并每月一次向最近的警局报到。”
然而两名被告的律师则以被告家属无力承担保释金为由,要求降低保释金。
“三名受害者只是跟随他们继续学业,不存在暴力或人口贩卖的因素。希望当事人不需要去警局报到,他能向法庭提交护照的附加条件,”
在听取双方的诉求后,罗斯里法官允许每名被告以 3 万令吉与一名担保人保释,并检方所提出的附加条件。
此案将于明年12月16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