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28日讯息)全国副警察总长拿督斯里诺拉昔指出,“逮捕一号官员”集会主办方在未获警方许可下举行集会,已抵触和平集会法令,警方将传召主办方协助调查。
他强调,警方会援引2012年和平集会法令第4条文,对“逮捕一号官员”集会主办方展开调查。
他今日在槟城出席全国警察总长杯足球巡回赛后,受询及周六在隆市举行的上述集会时,作出回应。
他补充,有鉴于集会涉及公共安全,任何单位如要主办集会,都必须获得警方许可。
“虽然他们(指主办方)有向警方提出申请,但因为他们不符合集会所需条件,即获得集会地点业主的许可,因此警方已拒绝他们的申请。”
他也促请,任何要举办集会者必须遵守我国法律,否则警方将采取对付行动。
“逮捕一号官员”集会由马大新青年、马来西亚青年与学生民主运动 (学运)、理大前进阵线、新纪元前进阵线、北大前进阵线、国大团结阵线、理大华文学会等8个学生组织联合举办,以施压当局调查、逮捕和提控美国司法部民事诉讼所提及的“大马一号官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