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巫15日讯)两名宠物店的雇主因没有遵从国家最低薪金制,缴付最低薪金予2名员工,结果两人今日在抵触国家薪金谘询理事会法令下被控上法庭,认罪后,每人被判处罚款7000令吉。
今日被提控的两名被告是一所宠物店的雇主;女被告为26岁的陈某,男被告为31岁的刘某,两人是夫妻关系。
两人被发现于2014年10月至2015年2月及2015年2月至2015年4月,没有遵从最低薪金制。因此被控抵触2011年国家薪金咨讯法令43条文。在该条文下,抵触者是可被判高达1万令吉,或坐牢。
两名被告对上述的控状认罪后,以有育有孩子及家庭负担为理由向法庭求情。最终,两名被告被判每人每项控状罚款3500令吉或坐牢3天代替之,也就是说每名被告共须罚款7000令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