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山脚5日讯)瘾君子为购买毒品, 潜入兴都庙偷窃神像后以区区50令吉变卖,今日被控上大山脚法庭后当庭认罪,被判监禁10个月。
被告纳根达仁(47岁)面对两项控状,他在首项偷窃控状下认罪后遭判监10个月。尽管他也在第二项拥毒控状下认罪,但需等待化学化验报告出炉,案展10月6日过堂。
被告今日被控上大山脚法庭,首控状指他于今年7月25日上午11时15分,涉及偷窃大山脚一间兴都庙的神像,触犯刑事法典380条文。在该条文下,罪成成最高可被判监禁10年、罚款或两者兼施。
第二项控状指他于8月1日下午3时半,在威中肃毒组被验出吸食安非他命,触犯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15(1)(a)条文,若罪成将被判监禁2年至5年及守行不超过3年。
被告在通译员的询问下向法官求情称,本身是爱滋病带原者及患有肺痨,希望法官予以轻判,法官达尼亚格勒最终判被告监禁10个月,此案主控官为莫哈末哈菲斯。
据警方的调查,庙宇负责人于7月25日傍晚7时许,发现一尊高约30公分的神像失窃而报案,警方在追查闭路电视时发现一名男子抱走神像。
嫌犯于8月1日下午2时45分在北赖组屋遭警方扣捕,同时承认涉及偷窃神像后,将神像以50令吉转卖给一名印裔女子,以获得金钱购买毒品,警方随后也在甘榜马尼斯住家发现印裔女子买下的神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