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5日讯)经过近4年的审讯,轰动一时的伯父涉嫌性侵14岁侄女案今日下判,地庭基于控方表面证据不足,宣判被告无罪释放,控方将就此提出上诉。
地庭法官祖哈米在宣读判词中时指出,在考量控辩双方陈词后,认为控方的表面证据并不充足,为此宣判现年59岁的黄士发,涉嫌强奸14岁侄女的指控不成立,当庭无罪释放。
他是在控方传召10名证人,包括此案14岁受害者出庭供证后,作出这项判决。主控官林素歆副检察司则表示,将向高庭提出上诉。
黄士发闻判后步出法庭时,在代表律师兰吉星及莫哈末哈菲陪同下,向记者说:“我没有做,当然会没有罪。”
经营土产生意的黄士发(59岁)是于2013年3月27日被控上槟城法庭,控状指他于2011年11月杪晚上8时至10时之间,在亚依淡一间住家内性侵一名14岁又7个月的少女,加上被告与少女是亲属关系,在法律上发生性关系属违法,抵触刑事法典第376(B)条文(乱伦) 。
在此条文下,一旦罪成者,将被判监禁至少5年或最高20年,并另可加鞭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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槟州爱国党于2012年12月揭发此事。当时少女父亲控诉说,由于忙于生计而在2011年杪学校假期把孩子留在家中,造成当时56岁的大哥闯入睡房强暴其幼女,但少女在事发后不敢揭发此事。
少女在隔年5月学校假期时,由于担心再被性侵,因此留书揭发大伯罪行后离家出走,才让父母发现此事。女儿较后在父母追问下,才道出自己遭大伯强奸及多次非礼的遭遇。
不过,被告代表律师兰吉星曾在庭上指出,少女曾提及父母之前找被告解决一笔钱财问题不果后,才去报警。律师也指医药报告显示被化验的样本并无精液,少女私处也没伤痕和精液成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