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坡28日讯)来自峇株巴辖的巫裔男子被控在网上贩卖大麻精油,麻坡高庭法官以控方证据确凿,辩方无法挑起任何疑点为由,宣判男子贩毒及拥毒双罪成立,处以死刑。
这起案件是今日上午在麻坡高庭下判,承审法官为高庭司法专员莫哈末嘉米尔,主控官为苏克理,辩护律师为希山。
被告莫哈末再林(40岁)被控于2014年8月27日,凌晨4时30分,在峇株巴辖苏雅花园占汝路一间住家贩卖1106.12克大麻毒品,抵触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9B(1)(a)条文。
住家提炼大麻精油
被告也被控在同一日期时间及地点,拥有58.5毫升的四氢大麻酚(THC),抵触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12(2)条文。
根据案情显示,警方在取缔行动时,发现被告在住家进行提炼大麻精油,在网上售卖,同时在案发住家各个角落,起获包括大麻砖块毒品、吸毒工具、一个装有大麻草干叶片的黑色铁盘、一张大麻叶子照片、一个装有疑似大麻精油的蓝色透明塑料瓶、一个装有疑似大麻砖毒品的透明塑料包装、4个各装有一瓶15毫升的大麻精油玻璃瓶子,同时写上大麻文字的盒子等物品。
控方证据确凿
莫哈末嘉米尔宣判时指出,由于控方证据确凿,辩方无法对控方的证据挑起任何疑点,因此宣判被告贩毒及拥毒罪名成立。
“被告在贩毒罪名下,判处死刑,拥毒罪名则判监禁4年。被告在监狱服完刑后,再处以死刑,刑期从被捕日算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