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7日讯)印裔夫妇及一名印裔女邻居,涉及贩卖人口案件,3人皆否认罪行;面对一项提控的夫妇个别获准以5000令吉担保外出,而面对5项提控的女邻居,则获准以一万令吉担保外出,案展7月19日再度过堂。
面对一项控状的印裔夫妇被告英德仁(24岁)及达玛莱(25岁),今日被控上芙蓉地庭时不认罪,获准以每人5000令吉担保外出。
2人被控于2016年5月17日,凌晨12时20分在亚沙再也一间单位内,贩卖一名孩童,并强逼孩童工作,抵触《2007年反人口贩卖及移民法令》第14条文,并在《刑事法典》第34条文下同读。
另一名女被告达丽莎玛丽(29岁),共面对5项控状,皆被控于2016年5月17日,凌晨12时20分在亚沙再也一间单位内,贩卖5名孩童,并强逼孩童工作,因而抵触《刑事法典》及《2007年反人口贩卖及移民法令》等罪状,获准以一万令吉担外候审。
3名被告于今早在芙蓉第一地庭面对提控,所有受害的孩童年龄介于13岁至18岁之间;此案法官为法蒂雅,主控官为莫哈末阿巴查菲副检察司,而3名被告共用的2名代表律师分别是S.迪微卡及弗汀阿米拉。
据较早前森州总警长拿督查阿化在记者会上说,父母疑向大耳窿借贷无能力偿还,由孩子承担债务,遭禁锢及受操控于不法之徒,被安排到快餐店及小食中心等地方兜售食品赚钱还债。
芙蓉警方于5月17日凌晨,在芙蓉亚沙再也住宅区的3个单位内展开救人行动,成功求出11名孩童及青少年,并逮捕了多名负责看管的男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