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7日讯)英国恋童癖男子查理赫克尔被判22项终身监禁,必须服刑至少25年,有关判决引起英国及大马民众不满,认为赫克尔应受到更严厉的刑罚。
尽管伦敦中央刑事法院判处赫克尔终身监禁,但民众显然认为这项刑罚过轻,认为应判处他鞭笞、阉割,甚至是死刑。
法新社报导,大马儿童之声主席莎米拉瑟卡兰认为,应对赫克尔判处更严重的刑罚,“他很年轻,若他在50多岁时获释,会发生什么事?恋童癖会改变吗?”
“这是正义吗?不。据我所知,他到现在都没有向受害者道歉。”
首相拿督斯里纳吉胞弟拿督斯里纳西尔也在Instagram上张贴赫克尔的照片,并对英国法院的判刑表达不满。
英国废除死刑
Suriana儿童福利协会主席詹姆斯认为,所幸赫克尔是在英国被控,否则,若要在大马提控赫克尔,将更为艰钜。
赫克尔被判刑后,“查理赫克尔”成为社交媒体如面子书及推特上的热议课题,有英国网民认为,赫克尔死不足惜,应该被判处死刑。
他们认为,将赫克尔囚禁在英国监狱,只不过是浪费公帑的举动,因赫克尔可在监狱中三餐温饱,甚至可享有看电视节目的权益。
此外,也有英国民众要求针对类似赫克尔的性罪犯,恢复判处完全终身监禁,避免他们在刑期届满后,重返社会祸害人间。
英国最后一次执行死刑是在1964年,并于1965年开始,逐步落实废除死刑,并于1998年全面废除所有死刑。
在英格兰及威尔斯,依2003年刑法规定,当法官针对谋杀案量处强制终身监禁时,必须自行裁量,宣布为满足这一量刑的应报与威吓目的的最低服刑期限。
英格兰与威尔斯的法官仍可基于裁量,判处不可假释的“完全终身监禁”,然而,2013年7月,欧洲人权法院曾判定,判处完全终身监禁,违反了欧洲人权公约第3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