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1日讯)24名菲律宾籍非法移民,包括8名女性,因使用伪造或属于他人身份的大马卡而被提控上庭,他们皆俯首认罪,其中一名被告因持有3张伪造大马卡,被判坐牢2年,其馀被判坐牢10个月。
24名被告年龄介于25岁至60岁,皆是来自菲律宾的苏禄人。所有被告的刑期都从被捕日开始计算。
控状指出,24名被告中,17人被控使用伪造大马卡,另外7人则使用属于他人身份的大马卡。他们被控于今年5月19日凌晨1时30分至5月20日清晨6时之间,在巴西古当及马晒一带的组屋区,被国民登记局官员发现持有假大马卡,因此抵触1990年(2007年修正)国民登记法令第25(1)(e)条文。
在上述条文下,可被判坐牢最高3年或罚款不超过2万令吉,或是两者兼施。
承审推事莫哈末阿兹兰沙判处其中一名34岁的被告诺曼,坐牢24个月,因对方拥有3张伪造大马卡,罪行较其他被告严重。
此案主控官是莫哈末法兹里副检察司及莫哈末阿司卡副检察司。
据了解,这些来自菲律宾的苏禄人从沙巴入境我国,辗转再到柔佛州的工厂工作,有些在本地生活超过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