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灵再也1日讯)白沙罗公寓炸弹案中案,华裔男女嫌犯今日被援引军火法令控上法庭,惟2人否认有罪。
根据控状,被告黄文夏(译音)及周侯伦(译音),被控在4月17日的早上6时许,在位于八大灵再也白沙罗柏兰岭某高级公寓内制造3枚土制炸弹,而因抵触1971年军火法令第8条文,其罪状也与刑事法典第34条文同读,一旦罪名成立,最高刑罚可被监禁14年及不少过6下鞭挞。
基于被告在庭上否认有罪,法官艾哈尼经考量后,将案件择定于下个月1日过堂,而主控官沙菲哈希副检察司虽同意将案件押后过堂,惟基于安全为由,不允许2名被告保释外出。
这起事件是于4月16日发生。当时,华裔嫌犯在凌晨1时30分许,带著2名男女闯入大城堡一间双层排屋,将华裔中年男子殴打致昏迷,再将其父母拷上手铐,并于房内引爆土制炸弹企图将3人活活烧死。
隔日凌晨4时30分,警方依据情报前往白沙罗柏兰岭某高级公寓展开突击行动,警方破门而入时,嫌犯早已逃之夭夭,惟警方却在现场起获爆竹状的土制炸弹以及冰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