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30日讯)退休公务员涉嫌碰触餐厅男员工下体为对方手淫,案件经过两年多审讯后,法庭今日裁定被告非礼罪名成立,须监禁3个月及罚款7000令吉,被告透过律师向法庭要求暂缓刑罚,以寻求上诉。
被告莫德拉曼(59岁)被控于2014年3月19日晚上7时30分左右,在马六甲城市转型中心底楼男厕,触摸一名26岁的男子的性器官手淫,抵触刑事法典354条文。
在上述条文下一旦罪成,将面对高达10年的监禁或或罚款,或鞭刑,或两者兼施。
承审推事莫哈末阿斯利下判时表示,辩方在此案上无法出示有力疑点证明被告没有犯下上述行为,因此他判处被告罪名成立,必须面对3个月监禁及罚款,如果无法缴付罚款,则以监禁4个月取代。
被告律师贾森在求情时,希望推事能考量被告患有心脏病,也是退休公务员,加上是首次犯错,能减轻刑罚。
副检察司诺莎兹瓦妮则说,虽然原告是一名男性,但不代表被告能对原告作出上述的行为,况且事发当时,被告仍是一名公务员,希望法庭能给予严惩,作为社会借镜。
推事聆听双方陈词后判如上述,被告律师因此提出暂缓刑罚的要求,直到上诉结果出炉为止。
推事批准有关申请,唯被告必须提高保释金至1万令吉,同时每周必须向玛琳警局报到,直到案件完结为止。
此案是于去年2月18日被控上庭,共传召9人供证,包括被告及其妻子。
被告今日闻判后被带离推事庭时,发现记者在拍摄,追著记者尝试要吐口水,被庭警及时阻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