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23日讯)甲军官手脚被铐毒打后弃河案,3名嫌犯,包括主嫌夫妻今日被控时不认罪,除了女嫌犯获准以1万5000令吉及两名担保人保释外出,两名男嫌犯都不获准保释,案件展至6月24日过堂。
此案主嫌是一名军人,与另一男嫌犯为兄弟关系。
根据控状,首被告莫哈末沙查里(33岁,主嫌)及次被告莫哈末沙哈普丁(27岁)被控于今年4月17日凌晨12时50分,在双溪乌浪柏鲁那花园殴打道勿卡林(26岁),若导致死亡,将犯下谋杀罪,由于致伤有关男子,因而抵触刑事法典第307条文,并可在同一法典第34条文下同读。
第3被告诺莱妮(28岁,家庭主妇)则被控同一时间地点,联同另4名同伴,殴打莫哈末道勿,并意图在森州甘榜双溪迪慕(Kg.Sungai Timun)谋杀受害者,抵触刑事法典第109(教唆)条文下,并可在第307条文(企图谋杀)下同读。
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10年和罚款;若致伤受害者,则可被监禁20年。
3名被告皆不认罪,副检察官依法丝鲁不建议让3人保释,因为3人尝试躲避警方追捕,担心过后会弃保潜逃。
3人代表律师法米苏莱曼则在求情时表示,3名被告都是初犯,首被告与妻子育有3名年龄介于4至10岁的孩子,首被告也为家中经济支柱,并在军中服务15年。
否认尝试逃跑
至于次被告则为一名厨师,日薪只有100令吉,必须负担父母的生计,同时法米苏莱曼也否认3名被告尝试逃跑,而是拿假回去吉打家乡,同时也没有带手机,相信当中存有误会。
他表示,第3被告的孩子尚年幼,需要父母照顾,希望法官能够批准让其保释。
尽管如此,依法丝鲁要求出示证明,同时也指3名被告是在森州落网,并非在他们住家被捕。第3被告若获保释,则建议以高额的保释金担保。
法官诺玛最终允许第3被告以上述保释金担保外出,案件展至6月24日过堂。
资料档:军官手脚被铐毒打
26岁的军官道勿卡林是于4月17日凌晨手脚被铐、遭一顿毒打后被丢入森甲边界的双溪迪慕,所幸及时被垂钓者发现。
警方相信嫌犯的干案动机与桃色纠纷有关,涉案者为军人,并援引企图谋杀条文调查此案。
30余岁的主谋被警方通缉近一个月后,于本月14日(周六)与妻子及弟弟在森州落网。
其中一名嫌犯沙普汀(42岁,军人)于本月6日被控上庭时不认罪,获准保外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