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巫17日讯)运送超过4公斤毒品从印度飞到吉隆坡再转到诗巫机场的2名外籍男女,今日贩毒罪名被判罪名成立,处以绞刑。
两人问判后,原本情绪一直都很淡定。但在2人即将送往监狱时,男被告在法庭拘留室里突然情绪失控,放声大哭,并以马来语哭喊著“Jangan Gantung Mati……(不要吊死)”。
此案发生在2013年11月27日,据悉2人是从印度的金奈和新德里乘搭飞机飞往吉隆坡国际机场,并转机到诗巫。
当该2名男女抵诗巫机时,就遭守候已久的肃毒组警员逮捕,在搜查他们的行李时,分别从他们的行李箱中搜获多包塞在衣服里的晶状物,即冰毒。因此将他们二人逮捕归案,并起回市价约147万5000令吉的冰毒。
两名被告所面对的控状都是抵触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39B(1)(a)条文,并可在同样法令39B(2)条文下被判刑。在此控状下,一旦罪名成立,唯一刑法就是死刑。
来自柬埔寨的男被告Kong Rin。被控于2013年11月27日上午11时38分,在诗巫机场抵境大厅门口贩有净重达2222.2克的冰毒。
来自越南胡志明的女被告Nguyen Thi Kim Tuyen,现年33岁。被控于2013年11月27日上午11时40分,在诗巫机场抵境大厅门口被发现贩毒,警方所搜获的冰毒净重达2159.37克。
此案在庭审过程中,控方共传召了16名证人出庭供证。案件进入自辩程序时,辩方也传召了2名证人,即两名被告。
第二高庭法官李兴长今日在判词中指出,基于辩方在自辩程序中没有挑起合理的疑点,因此判2名男女被告贩毒罪名成立,处以绞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