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6日讯)前吉隆坡刑事调查组主任拿督邱震华因没有申报近百万令吉佣金,在2001年反洗黑钱和反恐融资法令下被控一案周一续审,此案证人大马反贪委员会调案官莫哈末菲尔道斯透露,邱震华在2008年至2013年期间,因促成产业买卖而从中获得80万令吉中介费,之后也在两项在柔佛州的产业买卖中,获得30万令吉的佣金。
莫哈末菲尔道斯今日在法庭供证,受到辩方代表律师拿督吉旦盘问时,也认同邱震华在数项产业交易中所取得中介回酬,不能视为贪污。
吉旦问道:“你是否同意,若我说我的当事人充任房屋中介人所获取佣金,在促成的房屋买卖所获得佣金,并非是贪污?”;证人回应:“是”。
莫哈末菲尔道斯表示,邱震华在受反贪会调查期间,积极给予配合,包括提供当局充足的资料和资讯,以协助调查。
证人表示,邱震华在反贪会录取口供时所透露的因促成房屋买卖,分别获得80万令吉和30万令吉中介佣金。莫哈末菲尔道斯是于2014年1月6日接手此案,并于去年年尾结束调查。
30日续审
承审本案法官苏海尼在聆听控辩双方盘问这名证人供词后,也择定案件将于5月30日续审。
邱震华被控未遵循检察官于2013年12月23日援引2001年反洗黑钱及反恐融资法令第49(3)条文所发出的通知,于2014年1月8日通过宣誓书,申报高达96万1500令吉的佣金。
控状指他于2013年12月23日至2014年1月期间,在布城反贪污委员会总部犯下有关罪行。负责检控的布迪曼副检察司指出,当邱震华被指控洗黑钱时,并没有在宣誓书上如实申报财产,同时也没有透露收入及资产来源。
根据邱震华的资产申明,他和妻子拥有3项生意,同时也是多间公司的股票持有人,包括马航、云顶公司及F&N公司,总值超过64万6000令吉。邱震华与妻子也拥有5辆轿车,包括标致308及现代Sonata轿车。2人也为本身及2名孩子支付10份保单。
邱震华是于今年1月22日被控上法庭,在反洗黑钱及反恐融资法令下被控,惟他否认有罪,并获准以3万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