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1日讯)早前被控滥权及伪造文件挪用公款的前青年及体育部财务组主任奥曼阿萨,今天被控64项洗黑钱控状,涉及款额高达1662万3000令吉,被告表示不认罪。
奥曼阿萨被控于2012年3月7日至2015年12月11日期间,通过4项银行过账,获取5万至100万令吉不等的非法得益款额,抵触《2001年反洗黑钱及反恐怖主义融资法令》。
根据控状,一旦罪成,奥曼阿萨可在《反洗黑钱及反恐怖主义融资法令》第4(1)(a)条文以及第4(1)(b)条文下被判刑。
若罪行是在法令2014年9月修正前所犯下,根据第4(1)(a)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入狱5年或罚款500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至于修正后的法令第4(1)(b)条文则阐明,一旦罪成可被判入狱最高15年以及被罚款最高所涉及款额的5被罚款或500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被告被控在拉惹劳勿路的马银行分行及布城第8区的兴业银行分行等地方,犯下上述罪行。
主控官莫哈末赛夫丁指出,奥曼阿萨所涉及的罪行非常严重且涉及巨大的款额,遂要求法庭以50万令吉以及1名担保人批准其保外候审。
10万保外候审
不过,地庭法官阿劳丁依斯迈考量到被告除了用作提取薪资的银行户头外,所有资产都已被冻结,允许被告以10万令吉以及1名担保人保外候审,被告家属也交出一片面积达半公顷的土地地契。
奥曼阿萨(57岁)涉嫌一宗轰动全国的“青体部高官挪用1亿令吉公款案”。他在今年3月31日被控上法庭,涉嫌滥用权力和伪造文挪用高达3840万令吉的公款,面对32项罪状,他否认有罪。
当时,阿劳丁批准他以25万令吉及2名担保人保外候审。同时也谕令被告将护照交由法庭保管,并需交出手上所持有1.099公顷的私人产业地契,直至案件审结为止。
阿劳丁今早也为奥曼阿萨的滥权控状定下审讯日期,即9月19日至22日、9月27至30日、10月10日至13日、10月18日至21日以及11月1日至4日,控方预计将传召约35名证人供证。(105)
冻结69个户头
今年3月18日,反贪会调查组指出,反贪会近期展开一项“渗透行动”(OPS TIRIS)中,逮捕8男1女,揭发一名政府部门高官,与至少14家承包商勾结,虚报工程价格方式,使政府损失1亿令吉,自己则从中获益2000万令吉。
反贪会向媒体展示,从这名涉嫌收贿的官员,冻结财物资产,包括了两栋房子、12辆豪华房车、价值6万令吉名画、28枚戒指、33只名牌手表、12个手环、38个名牌包包等,同时也冻结了该高官的69个银行户口,总款项高达833万令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