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坡17日讯)居銮娱乐中心主管劝架被刺死案,被告今日被判表罪成立,麻坡高庭司法专员贾米拉谕令被告5月15日出庭自辩。
被告辩护律师林思伟较后受询时披露,除了被告将出庭自辩外,辩方也会传召被告的妹妹及精神专科医生出庭供证,以确定被告在犯罪时的精神状况。
今年30岁的被告佘进忠(译音,花名“小山”)共面对2项指控,首项控状指他2013年2月19日下午4时至5时30分之间,在居銮市区一家批发市场的家庭娱乐中心附近,手持利器刺死曹秦维(遇害时37岁),触犯刑事法典第302条文。
被告与死者是下属与主管的关系。
另一项控状指被告2013年2月19日下午4时至5时30分之间,在居銮市区一家批发市场的家庭娱乐中心内,手持利器蓄意刺伤另一名伤者王仁杰(现年29岁,译音)的左手和左大腿,触犯刑事法典第324项条文。
本案由麻坡第二高庭司法专员贾米拉承审,副检察司拉希达主控。在刑事法典第302条文下,一旦罪成,唯一刑罚是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