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6日讯) 关税局今日在新山地庭提控两名逾期注册消费税的华裔商家,两名被告皆俯首认罪,各别被判罚款5000令吉以及1万5000令吉。
两名被告分别是在新山甘拔士工业区经营建筑及装修的董事张英祥(44岁),及在假期广场经营维修电话及零件销售店的业主姚金乐(33岁),各别被控于2015年3月11日及2015年3月14日,没有在2015年4月1日落实消费税的3个月前,向柔佛关税局局长申请消费税注册,抵触2014年消费税法令第184(4)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96条文下被判决。
在上述条文下,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不超过3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2年,或两者兼施。
两名被告被查获所经营的生意,每年营业额达或超过50万令吉,却没有在2015年4月1日落实消费税之前,向关税局总监申请注册消费税。关税局之前已延长商家注册日期至2015年2月28日,但两名被告都是逾期注册。
两名被告聆听控状后,皆俯首认罪,承审法官卡玛鲁丁判处被告张英祥罚款1万5000令吉,姚金乐罚款5000令吉。
此案是由柔佛关税局主控官玛丽莎主控。(人名皆译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