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阿南1日讯)因在社交媒体上指雪州王储东姑阿米尔沙改教而被控煽动的前马六甲首席部长丹斯里拉欣淡比仄,提出撤销煽动控状的申请被总检察长拒绝。
因此,法庭将此案定于今年4月19日过堂。
拉欣淡比仄代表律师阿末今日向媒体说,此案今日过堂,总检察署是在收到辩方志期2月29日的撤销煽动控状申请书后,做出这项决定。
承审此案的地庭法官是士拉末哈雅。
2015年10月5日,现年65岁的拉欣淡比仄是在煽动法令第4(1)(c)条文下被控,同时也在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1)(a)交替控状下被控,惟他否认有罪;但法官士拉末最终决定,被告以7000令吉及1名担保人进行保释,于同年11月5日过堂。
根据控状,拉欣淡比仄是被控于去年9月25日约上午8时,在莎阿南第7区拉惹柏玛达7/1,通过面子书账号“Rahim TambyChik”发表贴文,指雪州王储东姑阿米尔沙叛教,改信天主教。
在煽动法令第4(1)条文下,一旦罪成,拉欣淡比仄可被判最高罚款5万令吉或最高监禁3年,或两者兼施;在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3)条文下,罪成者可被判最高罚款5万令吉或最高监禁1年,或两者兼施。
针对此案,辩方代表律师也于去年12月17日,以贴文未构成煽动行为作为理据,向法庭申请撤销控状,而此事现由双方进行交涉,惟皆未有结果。
拉欣淡比仄现为树胶小园主发展局(RISDA)主席,他曾是巫统强人,在1982至1994年期间担任马六甲首席部长。
他在担任甲州首长期间,曾于1994年8月被传出涉嫌与15岁未成年少女有染,惟当时总检察长以证据不足为由,未将他提控上庭。可是,民主行动党秘书长林冠英当年就基于为马来少女“出头”,被控煽动罪及印刷法令,并锒铛入狱。
此外,拉欣淡比仄更是2011年名震一时的“拿督T”的其中一员。当时他连同拿督苏益和商人拿督沙兹里,揭发被指疑似公正党实权领袖拿督斯里安华的性爱短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