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29日讯)一名服务了16年的合约医生被诊断患有脑癌获得2年病假,不料卫生部拒付2年薪金,医生入禀法庭遭驳回,如今医生病逝,其丈夫再次入禀高庭上诉,以索偿50万令吉赔偿。
死者丈夫山德拉(诊所医生)说,尽管其妻子获得卫生部长拿督斯里苏巴玛廉给予发薪的支持信函,但是部门主管却蓄意刁难,停止妻子的薪酬。
迫于无奈,他今日在律师雅谷的陪同下,入禀北海地庭,并将威南县卫生局局长罗再妮列为此案第一答辩人,槟州卫生局局长列为第二答辩人、卫生部秘书长及卫生部列为第三及第四答辩人,索偿50万令吉的赔偿损失。
山德拉说,其妻子姬达(52岁)来自印度,不过已经成为大马公民,在卫生部服务了16年的合约医生,在威南卫生局任职(级别UD53,即最高级别)。
她是于2013年3月因为突然面对书写障碍及视觉模糊,而在槟岛私人医院就医,随后被诊断患上脑癌,进行肿瘤切除手术及电化疗,获得医院给予2年的病假。
“在就诊期间,妻子依据程序申请病假,而这些申请都有记录在案,只是其上司蓄意刁难,甚至漠视妻子的病假申请,停止发薪。我即时向州局长投诉,协助追讨妻子的薪金,但是依然没有下文。”
其妻子患病期间,于2年前入禀北海地庭期望讨回公道,妻子于2015年2月16日病逝,法庭则于2月17日驳回此案件。
据悉,姬达任职时期,每月薪金为7000令吉,他们两夫妻尚有2名孩子,分别为17岁及13岁。
律师雅谷说,今日案件将上诉高庭,惟依据程序必须入禀北海地庭后,预计在两周内再通过地庭将案件转交高庭审理。
他说,根据公务员条例,患癌公务员可以获得24个月的全薪、6个月的半薪,以及无薪假期给予的津贴等其他福利,所以希望透过这个上诉能够了解地庭驳回其事主案件的原由,为事主讨回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