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29日讯)两名警员5年前被指涉贪,遭乔装平民的反贪污委员会官员逮捕一案,基于此案存有太多疑点,槟城高庭今日推翻地庭判处他们入狱2年与罚款2万令吉的裁决,改判无罪释放。
目前是罗里司机的两名被告赛夫阿兹敏(36岁)与伊纳拉基兹(28岁),首控状指他们于2011年1月10日上午10时30分,在新甘榜爪哇路一带,欲向一名华裔男子索取800令吉,作为不对付他一辆改造车开罚单的行动,抵触2009年反贪会法令第16(a)B条文。
次项控状指出,他们于同日下午1时40分在日落洞一带的验车中心,向一名巫裔男子索取了800令吉贿金,作为释放上述华裔男子的条件,同样触犯反贪会法令第17(a)条文。
在上述条文下,一旦罪成者,每项指控可被判监禁最高20年及罚款至少5倍的贿赂金额,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案件存太多疑点
两被告是于2014年被乔治市地庭法官裁决两项贪污罪名成立,各被判入狱两年与罚款2万令吉,不满裁决的他们透过代表律师罗斯里,向高庭提出上诉。
今日承审高庭司法专员拿督阿兹敏在考量控辩双方的上诉陈词后,认为此案存有太多疑点。
为此他认为,虽然被告可能有犯罪,不过在种种疑点下,再加上两名被告的供词也并非一昧为自己推搪开脱,为此他愿意接受与相信两被告的证词,并在辩方成功挑起控方证据疑点下,推翻上述地庭裁决,改判两名被告无罪。
无论如何,作为控方的反贪会,可针对此案向上诉庭提出上诉。
根据案情,一巡伍长与一名新进警员5年前为800令吉贿赂金,踩入槟州反贪污委员会诱敌陷阱,情绪激动与反贪会执法人员爆发冲突受伤落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