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溪大年15日讯)来自铅县的3名6旬老翁,由于非法拥有自制长枪,今天早上在2个地庭被控,皆面对军火法令罪名,唯他们皆否认有罪,法官批准聘请律师出庭代辩,案展至1月和2月在地庭审讯。
这3名被告相信都是首次被控,因此在被告栏内向法官哭求保释,唯法官基于军火法令罪名不能保释,因此谕令3名老翁被押返监狱等待审讯日期。
首被告为现年67岁的阿都华哈,他是在第4地庭面控,唯他否认有罪。控状指他在2015年12月8日晚上10时45分,在铅县甘榜德蕾武吉一间没有门牌的住家,非法拥有2把自制长枪,因此触犯1971年军火法令第8条文,即非法拥枪罪名。
法官威嘉在被告否认罪名后,谕令该案件展至明年1月18日审讯,而该案件的主控官为依查慕妮拉副检察司。
另2名被告沙罗尼(60岁)及末哈沙艾汀(63岁),则被押往第3地庭面控非法拥枪罪名,俩人皆否认有罪,法官赛夫巴哈里谕令此案展至明年2月4日审讯,同时也提醒被告家属尽快聘请辩护律师。
沙罗尼所面对的控状指他在2015年12月9日凌晨1时20分,在铅甘榜柏利基一间住家非法拥有一把自制长枪,而末哈沙艾汀的控状指,他在2015年12月9日下午4时30分,在铅甘榜士达一座牛场非法拥有一把自制长枪,因此俩人皆触犯1971年军火法令第8条文。
在此项罪名下被控罪成者,将面对最高14年的监禁,以及不少过6下鞭刑。
铅县警方是在本月10日召开记者会,发布警方在9日起获4把自制长枪,并扣捕3名巫裔男子归案,这3名嫌犯的首次扣留令是在12日结束,但警方再次申请延扣2天,至14日结束,并于今早押往双溪大年地庭面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