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5日讯)马大法律系副教授阿兹米沙隆被控煽动一案今日在吉隆坡地方法庭审讯,两名教授身穿教授袍现身法庭力挺阿兹米沙隆,更强调政府若是侵犯学术界的权益,学术界不会坐视不理。
《马来邮报线上》报导,大马学术运动(MOVE)的旺马南教授与另一名教授,今日出席阿兹米沙隆煽动案审讯,在庭外对记者指出,政府提控阿兹米沙隆的做法,已经违反学术自由。
“我们在过去30年都是沉默的,可能是基于更好的待遇等原因,但在这件事情上,我们认为这已经违反学术自由,剥夺一个学者针对他的专长,发表看法的权益。”
“现在,他们要开始担心我们会奋起反抗这种打压,他们现在开始要担心我们可能会和学生联手反抗了。”
案件申请移交高庭 地庭明裁决
阿兹米沙隆被控煽动一案,地庭法官将于明天裁决,是否批准将案件移交至高庭审讯。
阿兹米沙隆代表律师哥宾星在陈词时指出,若要让联邦法院为上述案件做出最终裁决,就必须交由高庭去审理。
他强调,本案存在涉及联邦宪法的课题,只可以交给联邦法院去解决。
哥宾星认为,若继续由地庭审理,案件的最终上诉只能去到上诉庭,反而可能引发难题。
“我们援引刑事程序法典第417条文,申请将案件移交至高庭,若由地庭继续审讯,最终只能上诉至上诉庭,若是同高庭开始审理,就可上到联邦法院。”
地庭法官阿米努丁阿末择定明天做出裁决。
阿兹米沙隆因评论2009年霹雳宪政危机,而在去年9月2日被控抵触《1948年煽动法令》第4(1)(b)条文。他也面对一项交替控状,即被控抵触煽动法令4(1)(c)条文。一旦罪成,可罚款最高5000令吉或监禁最高3年,或两者兼施。
其代表律师较后于去年9月17日挑战《1948年煽动法令》违宪,指这条在国家独立前设立的法令不应该限制人民的言论自由。
地庭于去年10月1日,批准将阿兹敏沙隆的申请移交高庭审理,高庭则于11月5日基于该案属于“特别案件”而移交联邦法院审理。联邦法院在今年3月24日审理该案。
今年10月6日,联邦法院裁决,煽动法令不违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