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11日讯)涉嫌上周在垄尾咖啡店开枪射伤两人的华裔男子,周五上午被控上法庭,面对一项企图谋杀罪名不认罪,不过他承认另外涉及的两项拥毒指控,法庭不准其保外候审。
控状显示,现年48岁的被告罗基华(客货司机),被控于今年12月3日晚上8时30分,在槟城垄尾一家咖啡店,企图谋杀一名30岁华裔男子郭志伦,并致伤对方,抵触刑事法典第307(1)条文(企图谋杀)。在此条文下罪成者,将被判监禁最高20年,另可加罚款。
此外,被告也被控两项拥毒罪名。控状指他于今年12月4日下午2时,在槟城崔耀才路一加酒店内,拥有1克甲基安非他命(俗称冰毒),以及验尿显示有吸食安非他命毒品,分别抵触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12(2)条文与第15(1)(a)条文。
一旦罪成,可被罚款最高10万令吉,或坐牢最高5年,或两者兼施。
由于地庭法官今日请假,被告被押往推事庭面控,他否认企图谋杀罪名,不过承认拥毒与吸毒罪名。主控官再莱纳副检察司表示,被告涉及严重罪行,为免骚扰证人,要求法庭不批准他保外候审。
推事斯里博拉查不批准被告保外,案展至明年1月7日过堂。(以上人名皆译音)
上周四一名全身白衣、裤穿著的华裔枪手,在垄尾一家咖啡店向3名在用餐的华裔男子连开5枪,其中2人分别被射中臀部及手部遭子弹擦伤,警方不排除枪击动机与一宗殴斗案有关。事发约14个小时后,警方在市区崔耀才路的酒店,逮捕一名华裔男子协助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