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1日讯)因举办“净选盟4.0”大集会而在和平集会法令下被控的净选盟2.0主席玛丽亚陈,今日入禀高庭申请撤销控状。
此案今日在地庭过堂时,玛丽亚陈的代表律师陈丽艳告诉法庭其当事人申请撤控一事。
陈丽艳也申请暂缓令,暂缓地庭的审讯,直至高庭的申请审结为止,而控方阿夫再尼占副检察司并没有对此做出反对。
过后,地庭将此案定于明年2月29日进行案件管理。
玛丽亚陈因举办“净选盟4.0集会”,于11月3日被控抵触2012年和平集会法令第9(1)条文,即没有在集会10天前通知警方,惟她否认罪名。
玛丽亚陈是被控抵触2012年和平集会法令第9(1)条文,并可在法令第9(5)条文被罚;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罚款1万令吉。
控状指出,玛丽亚陈与数名人士于8月29日下午约2时至3小时,在吉隆坡NuSentral购物中心前主办集会,却没有在10天前通知该区警方。
两天一夜的“净选盟4.0大集会”,是于今年8月29日至30日在吉隆坡独立广场前举行,主旨为号召民众上街,推动体制改革,向政府施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