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马鲁8日讯)新加坡杀友砍妻的被告柯致强否认,在知道妻子黄美玲与中国藉男子阮潮强有暧昧后,从新加坡前往彭亨直凉的住家杀害及企图谋杀2人。
“我2013年3月在新加坡时,发现2人已有暧昧,甚至睡在一起。不过,对我来说,是个‘Good News(好消息)’,为了孩子的将来,希望妻子有新男朋友后,我俩可提早离婚。”
当被问及妻子与死者有“特别”关系,被告作何感觉时,他说自己和妻子黄美玲犹如朋友关系,由于妻子是孩子的母亲,他依然尊重对方,也没有任何愤怒的感觉。
“唯有在美玲时常与死者外出至深夜,导致我需照顾孩子而无法工作,我才感到生气。”
他是今天在淡马鲁高等法庭第2天进行自辩后,接受副检察司西蒂及辩护律师哈兹米盘问时,如此表示。
他说,真正杀害死者,是他的妻子,主要3大原因,包括妻子受男友欺骗仍是单身,其实对方是有妻子和9岁的女儿、家属承认的媳妇及欺骗中万字巨奖的奖金。
庭上长篇大论
他强调,自己没杀害死者及砍伤妻子,并且事发后的15天,从报章上知道警方通缉他后,就在代表律师的陪同下前往金马区警察总部自首。
“我自首是协助警方调查此案,因此在2013年10月28日随同代表律师自首,以还我清白。”
由于新加坡籍被告的国语不好,从开始的宣誓至回答问题,几乎都以华语作答,并由翻译员翻译。被告偶尔也会用几句简单的国语或英语对答。
但基于被告总是长篇大论,且没直接回答双方律师的问题,翻译员劝阻多次后也显得不耐烦,使到被告不断在庭上道歉。
法官拿督阿都卡林在双方律师结束讯问后,宣布案件于明年1月6日结案陈词,1月14日进行宣判。
资料档:图杀妻子
来自新加坡的47岁柯致强, 被控于在2013年10月13日凌晨时分,在直凉美旺花园涉嫌刺死中国籍男子阮潮强,触犯刑事法典302条文(谋杀)。一旦罪成,唯一刑罚是死刑。
他也涉嫌企图谋杀妻子黄美玲,触犯刑事法典第307条文(企图谋杀),并在今年6月6日被法官宣判表罪成立。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