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阿南27日讯)一名曾在电讯公司任职工程协调员的华裔男子,因涉及收受承包商的5000令吉贿金,让对方获得3项装修工程合约,而于今日被反贪污委员会提控上庭。
被告叶菲观(译名,56岁)是于4年前,在收取贿金后,涉嫌将3项装修工程合约批予一名华裔承包商陈华平(译名),而于今日被控上在莎阿南的贪污特别法庭。
被告在听取控状后表示不认罪,法官沙巴利亚允许被告以每项控状4000令吉,加上1名担保人保释外出,并择定今年12月2日续审此案。代表反贪会的检控官是苏克里瑟曼。
违批装修合约
在第一项控状中,当时任职数码电讯有限公司工程协调员的被告,在收取承包商陈华平的3000令吉贿金后,让后者的公司获得在吉隆坡刘蝶广场的两项数码电讯公司摊位装修工程。
被告是于2011年3月11日晚间11时50分,在安邦Ukay柏达娜一间餐馆的停车场处,涉及上述罪行。
在第二项控状中,被告于2011年10月21日约中午12时,在蒂莎八打灵一栋大厦,再次收取陈华平的2000令吉贿金,让后者获得一项在八打灵再也广场花园的摊位装修工程。
被告的两项罪行,已抵触2009年反贪会法令第16(a)(A)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24(1)条文下被判处刑罚。
若被判罪名成立,被告将面对不超过20年的监禁,以及相等于所收贿金不超过5倍的罚款,抑或1万令吉罚款,视何者金额最多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