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2日讯)一名华裔青年昨晚以极端方式了结生命,先纵火自焚再自公寓17楼跳下,当场死亡。
旺沙马朱警区主任莫哈末洛警监指出,死者坠下至公寓底层时,身上仍然冒起大火,居民见状赶紧电召消拯局前来,所幸死者卧尸地点为并没有易燃物,没有引起火患。
他说,这起自杀案是于昨晚10时左右,在旺沙马朱南北花园一座公寓17楼发生。死者为华裔青年刘家昌(24岁,译音),他因身体多处受伤而毙命。
“根据公寓保安处的闭路电视记录显示,死者在晚上9时许进入公寓范围,随后就独自步上公寓17楼,没多久就纵火自焚,再从该处跳下,当场死亡。”
他表示,死者被发现时,身上并没有任何身份证明文件,因此一时无法确定其身份,尸体送至中央医院太平间后,直至今日中午,有一对华裔夫妻前来认尸,并认出死者。
没涉及刑事成分
“无论如何,尽管死者家属已初步确认死者身份,但基于死者身上有超过80%灼伤,警方必须进行指纹比对,以进一步核实死者身份。”
他指出,死者生前协助父亲一同经营家族生意,生前并没有家庭或感情问题,初步调查怀疑寻死原因或与生意有关,但警方将展开进一步调查,而至今为止,此案没有涉及刑事成分,警方将将此案列为猝死案处理。
记者观察,一对相信是死者父母的华裔夫妇在一名家属的陪同下,于下午1时许抵达中央医院太平间,现场一片愁云惨雾,疑似死者的父亲在看过其儿子的遗体后更一度痛哭失声,并不愿接受媒体采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