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9日讯)公寓保安员要求男子将车子停好,却当场被赠送2枚子弹!
据了解,这名嚣张的男子是在公寓保安员趋前要求他将车子停好后,直接就从身上掏出2枚子弹,放在保安员的手中,还大声放话:“不要多管闲事!”
尽管这名巫裔男子恐吓对方后,得意忘形且大摇大摆地离开,但不到24小时内,就与其他同伙被警方逮捕,最终若非法拥有子弹及刑事恐吓罪名罪成,面对的将是最高7年的监禁。
旺沙马朱莫哈末洛助理总监指出,此案中的50岁印裔公寓保安员,是于上周五清晨在彭亨路某公寓停车场内,发现一辆轿车随意停放,于是趋前要求对方将车子停放在停车格内。
“然而,这名46岁的巫裔男子,却直接从身上掏出2枚子弹交给保安员后离开。保安员在被恐吓后立即报案,警方接获投报不到24小时内,先率队突击该名巫裔男子的公寓住家单位,并逮捕该单位内的3名巫裔男子归案。”
他表示,警方也在行动中起获一把手枪、12枚9毫米子弹及2枚石灰子弹,并在进一步调查后发现,3名年龄分别为46、47及30岁的落网嫌犯当中,2名30及47岁的嫌犯均有犯罪前科。
“调查发现,其中一名47岁的落网嫌犯曾开设保安公司但最终倒闭,警方将调查所起获的子弹与手枪是否合法拥有。”
他指出,警方援引1960年军火法令第8条文(非法拥有子弹)及刑事法典第506条文(恐吓)调查此案,前者若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7年或罚款不超过1万令吉或两者兼施,而后者若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2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莫哈末洛说,3名嫌犯已被延扣7天,以作进一步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