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9日讯)2只人猿幼崽终于可以回家了!
自野生动物保护局执法官员于今年7月24日成功救出2只人猿幼崽后,便将未满一岁的它们命名为Citra(雌)以及Bob(雄),并安置在宋溪的野生动物救援中心。
马来西亚半岛野生动物局执法组主任卡迪尔表示,在这段时间,当局除了细心照料2只人猿幼崽之外,也查悉它们来自印尼棉兰,是极度濒危的苏门答腊人猿品种。
当局于是在与马航及苏门答腊人猿保护计划(SOCP)的协助下,准备在明早9时许,将它们送返棉兰,回到原本的栖息地。
“除了运送费用由马航赞助之外,其他费用都是由印尼政府所负责。当2只人猿幼崽抵达该国后,会先接受检疫,然后才将它们送回原本的居住地。”
卡迪尔是在今日的记者会上,这么表示,同时2名官员也抱著人猿幼崽到记者会亮相。经过三个多月的细心照料后,Citra及Bob比起刚被救获时,显得健康活泼许多,更不停地争吃水果,也会和人握手,十分可爱。
3被告下月受审
另一方面,卡迪尔也透露,4名涉嫌走私及贩卖人猿幼崽的嫌犯,已在2010年野生动物保护法令下,被控上法庭。他们分别是2名本地巫裔男子及2名印尼男子。
今年7月28日,4名被告因非法私藏人猿而抵触了该法令第69(1)条文,同时也被控蓄意导致人猿痛苦、不适及生病,而抵触了第86(1)(f)条文。不过4名被告都不认罪,最后每人以4万5000令吉获得保释候审。
上月3日,2名印尼籍被告被控非法走私人猿罪名,抵触了该法令第71条文,因此各别也再缴付了2万令吉保释金,使2人的各别保释金额达6万5000令吉。
本月2日,法庭再度针对此案开审时,其中一名本地被告拉莫哈比比俯首认罪,并被判处监禁半年。至于另3名被告则否认有罪,法官于是择定案件于下月6日再度开审。
不过副检察司认为有关判处过于轻微,目前正寻求法律途径要求法官加重刑罚。
勿售卖野生动物
无论如何,卡迪尔促请民众勿售卖野生动物,也呼吁任何知悉野生动物买卖情报的人士,可致电该部1-300-80-1010或1800-88-5151,提供情报。
野生动物保护局官员在面子书某专页发现有人偷偷进行非法贩卖活动后,立即开展名为“獠牙行动3”的侦查行动,并在7月24日晚上8时30分左右,在雪州巴生武吉丁宜一带某酒店停车场内展开突击行动。
当时,不法集团的4名成员正准备与买家进行交易,结果当场被人赃俱获,4名年龄介于29至50岁的嫌犯,包括2名巫裔本地男子及2名印尼籍男子当场落网,并起获2只分别为雄性与雌性的人猿幼崽。
当局调查发现,嫌犯在印尼将2头人猿幼崽装进行李袋内,再从印尼棉兰非法偷运至我国,以将幼崽转卖予一名我国客户,而后者出价高达4万令吉,但行动进行时该名买家并没有出现。